那雾里的清晨

你的十二岁都是怎么过的?记不记得?

我的嘛?不太有趣,不过这一辈子都忘不了,倒也是真的。

我是个懒骨头,从来,都希望每个早晨都能和星期天一样,七荤八素地睡到九点钟才起床!所以,由小学时代起,我就没有吃早餐的习惯,也没有一起上学的伴,总是每晨急急匆匆的,右手压着翻腾欲出哩嘟作响的铅笔盒和书本,左手则用力地按摁着跑得发痛的肚子,赶在八点正升旗前到校。

因为早入学一年,所以十二岁时我就念初一了。家离学校有三十分钟步行路程,一定得早起才来得及,我只好可可怜怜笨笨拙拙地学骑脚踏车。摔了几顿之后,才又回复到七点四十分起床,七点四十五出门,再用飞行速度赶冲进已排列整齐的队伍里,行升旗典礼。所以什么晨起的路边霜,晨风的清爽爽,压根儿没领教过!

别瞧我懒,功课还是很不赖的!作文常被老师宣读,薄子也被用来传阅,美术展览时半边墙上全是我的作品,而演讲比赛又经常把二三年级的学长打得趴趴的,再加上一些男同学叫小校工偷偷地塞些“不通不通”的信给我,你说我美不美呢?那时真叫快乐!晴天骑着全校仅有的一匹学生铁马,咻咻地凌越过走路回家的同学,任黑裙子被风鼓动得啪啦啦响,引来他们羡慕的眼光。雨天就披着父亲的军用斗篷型大雨衣,拖拖曳曳甩甩抖抖地走路上学,“涮、涮、涮”,一步一出声,假想自己是“红袍美剑客”,连下巴都跷着长的。

乡下孩子情窦开得早,在学校里常能在树皮上、教室墙上、花园假山上,看到刻划的女生的名字,当然我的名字也在“群芳谱”上。我只觉得好奇、好玩,还不真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。有一天早上,我又在飞车往学校赶,粗壮的木麻黄树干后边忽然闪出一个人来,我的心乒当当一阵跳!是那个给过我几封信,老爱冲着我笑的甲班男生。他一手扶着书包,一边观规矩矩象是向校长请安似的朝我鞠了个躬,说:“李同学早。”我从来跟人说话都是噼噼叭叭连名带姓地叫,这下楞在一边,赶紧煞车,跳了下来,也颇礼貌地行了个礼,说:“范同学早。”他露着一口白牙,问:“你每天都这么晚啊?”我羞红了脸,说不出话来,只咬着唇,一个劲看他童军裤下伸出来的长腿。他前张张后望望,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来塞在我手上。我吓得直打科,捏着信骑了车就跑。他在后边喊:“李同学,明天早一点到校好不好?”我没敢说话也没敢点头,但是回家没忘记跟妈妈说:“以后要早些到校,老师骂人了啦!”

第二天,没等妈妈喊我,六点三十就已经上路了。屋外雾气朦朦,小巷街里还有着点点红黄色的灯火,车骑在往学校的公路上,视野是白花花一片,凉沁沁的微风扑扑地贴拂着我的脸颊,田里的绿禾在滚滚的雾气中涌动着,一声声吱喳的鸟叫唤得我真想大声朗唱出歌来!只是太早了,神经!这么早到学校干什么呢?

“李同学早。”

吓我一大跳!白雾里那个鞠躬的人黑发上全是湿落落的!我的心又开始乒当当!当然,还是未忘淑女应有的礼貌,也回了他一句“范同学早”。

以后又说了些什么,二十来年后的今天实在不复记忆。但是我记得在那之后,我经常都享受到清晨雾气里的那分沁人!也经常是第一个到教室,向小校工拿钥匙开门,开所有玻璃窗的人。

后来呢?你想知道后来吗?后来,那个“范同学”给我写了五年的信,从初一写到我读高二。你说,他是不是一个可爱的人?什么?再后来?没有再后来了,真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