吾宅吾家

一直不曾料及自己会那样早成家!

认识那男子的时候,他每月薪津八百元正。我并不清楚八百元在生活中值得若干?因为那年我才十八,高中刚毕业。二十岁,我圆胖而仍沾稚气的手指套上了他给的戒指,那男子成了我的丈夫,每月将所有赚得的钱都交给我,大约两千出头吧!我很得意,因为房租四百二十元,在一九六五年,一千多元过家是过得很舒坦的!我觉得我是个快乐的小妇人。白天我在家带儿子,晚上去念夜间部,丈夫则开始自己“打拼”,创业做老板去了!似乎无限美满的样子。然后,我胡里胡涂地又生了女儿,胡里胡涂地夜间部毕业,丈夫也胡里胡涂地做垮了生意。不知从何时起,我们玩起搬家的游戏。刚开始,搬家的理由很多,环境欠佳,搬。房东喀噱,搬。交通不便,搬……最后,我们搬家的理由只有唯一的一个——不能痛快地付出房租。房东实在无从与我们结缘,于是,结婚十年,搬家九次。

丈夫是属于不眠不休发疯赚钱型的人。他大约也看腻了我挺着肚子拆铁床,捆铺盖卷,或是抱着孩子理锅碗,装衣箱,竟然动脑筋要买房子了。我想想,过了七八年欠债还债的苦日于,似乎也该轮着我们翻一翻,便也高高兴兴随着丈夫的破三手车四处看起房子来。看房子,其实是看工地,盖好的房子我们哪里看得起,我们的固定储蓄只有五万元!

看中一块好地,房子的蓝图也是漂亮的蓝图。五万元撇清后开始打会,再然后节衣缩食。等我瘦了一圈,实在省不出什么钱时,房屋工程出了问题停工了。当然,我们喘了口气,房款不必急急交出!轻松得几乎忘却了停工的可能危险!

房子终于盖好时,丈夫和我都想不出分期付款是怎样付清的!只记得不止十次的,夜半无人,我俩悄悄穿着睡衣踱步到离租屋不远的工地,坐望那节节升高的秃壳楼房,心中愉悦得象是丈母娘在相女婿!房子,是最普通的那种,名字叫“公寓”的。五层,我们居第四楼。以房屋销售术语来说,是边间,三面采光,高级马赛克,双卫,三房两厅……我是爱死了这房子的!虽然扣除两个奇大的阳台屋内只余二十八坪,虽然两大三小住着经常磨肩擦踵,虽然巷道窄得瞧得见对面邻人翘脚坐食瓜子……我仍是爱死了这房子。

房子是最普通的那种,装潢、摆饰也是平平凡凡,纯西式的,没什么“文化”,除了脏点、乱些还有个家的味道外,吾宅实在非常神似“装潢大全”上的彩色图片,不知当初装潢时是怎样一种莫名心态?当然也想过换个样了,不过拆除是不可能的事,而另换一幢房子,则除非是换一世。在这一世中,我怎么看都看不出我们榨得出买另一幢房子的钱来!于是,也就越来越习惯“爱死了这房子”的念头!

我一直以为,“家”必须是有瓦的,而且还得有树。几十只大小土盆狼狈地聚集在阳台上,生长些清瘦惹怜的花枝盆栽,总有着说不出的酸气!所以,心中始终打算去买几块瓦,搁在阳台上看着也快乐,而又因很长一段时间念念有词,意图在窄条的阳台上做花坛、挖鱼池。(其实是用水泥和塑胶布围成一个小坑)丈夫实在受不了我的发癫,答应下辈子一定给我一座乡村别墅型的大房子。这话着实让我高兴,虽然我很想告诉他我下辈子要做男人,不嫁给他了!

自从有了自己的房子,新朋旧识全部好奇地想来瞧瞧风景。一看之下,除了赞美“不错不错”“很好很好”之外,必也讥我们夫妇是“孝子”。因为我们把光线好、坪数大的主卧室给了两个儿子,贤夫妇则挤在一小间里。其实小间也没什么不好。男主人黎明即起洒扫庭除后,上班直到深夜方归。女主人我日上三竿起床之余,忙家务忙吃食,根本不呆在卧房中,而夜半无人开始写稿的功课,卧房便成了书房。身坐床头,板钉的条桌便是书桌,乏了倒身便睡,信然自得。说到那条桌,见的人俱谓“叹为观止”:三米长半米阔,够壮观了!桌右方是心爱的一些盒盒和小箱,以及女性专用的瓶罐及七八把梳子,桌左方及正中则已不分,满满全是印刷品。各类书籍、杂志、报纸、资料,高高围落自成天地,而写稿的“位置”则也不过是仅能容纳六百字稿纸的面积而已,实在是桌尽其用!最妙的是条桌之下空间颇大,剪报、剩书、织的毛衣、收藏的小物件,甚至一具电话分机,全部“扔”在底下,方便之至!

家庭四楼,吝于外出。有时坐望楼台外的房房舍舍,全是一式的层楼公寓,又见人影在房中或阳台上晃动行走,认为人真是易满足的动物!三数十坪就能使老幼人等安于现状,长年地居住其中,不以为囚!这种“拘拢”力量,大约就是一个“家”字吧!家的成员,在照片上显示出来的,常是父母微笑坐第一排,儿女挺立于双亲之后,叫做合家欢或全家福,而家的气氛又全因小儿女的存在而有别。吾宅之中时时处处都能发现掉落的报纸,弃置的臭袜,积尘的玩具,杂汗的脏衣。进门处一堆杂乱的大脚鞋,厨房中永远有泡浸未清的油碗,卧床之上也总是枕歪被斜,衣衫乱挤,好一福温暖的家图!以声音来统计,吾家亦是平凡得很,最常闻者是主妇高音唱;“为什么不写功课?”“把自己房间收一收。”“洗澡洗澡。”“吃饭吃饭。”再次,是男女童音各说:“妈你看他……”家,大约也就是需要这些脏乱、这些噪音才组合得象一个家吧!

结婚十八年了,始终不以为自己“老”得已结婚十八年!和那男子一起时,我们还是爱挽着手,爱揽着肩,望向他的眼去,我仍能自那因生活而疲惫的眼中,感觉到深深浓浓的情意!我曾经发昏,希望拥有一座纯农家式的红瓦土墙房列,木门,门上无漆而有带锈的叩门环,陶烧的窗砖,没有硬冷的玻璃。后院种上芭拉、芒果、大木瓜,前院则樟、榉、槭和木棉,凤凰木齐齐垂荫。当然,也得有条濯足的溪沟,也得有方晒谷场,晒什么则不必去管他!我要这样的家屋,一家人加上十七八只猫们共同度日,欢乐年年!当然这是发昏之思。目前,甚至今生都无法达成这个境界!但念及那男子和男子眼中深深浓浓的情意,我想,水泥方箱式的吾家也就足够了!